《包装容器 钢桶 第6部分:柱锥形开口钢桶》标准获批
文/钢桶委
国家标准计划《包装容器 钢桶 第6部分:柱锥形开口钢桶》由TC49(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目前该标准已被批准。
目的意义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包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
2008年我国对钢桶国家标准GB/T325-2000进行了系列化的修订,将原标准划分为6个部分。
第1部分为“通用技术要求”;第2部分为“最小总容量208L、210L和216.5L全开口钢桶”;第3部分为“最小总容量212L、216.5L和230L闭口钢桶”;第4部分为“200L及以下全开口钢桶;第5部分为200L及以下闭口钢桶;第6部分为“柱锥形开口钢桶”。
这个系列标准既采用了国际钢桶标准,又涵盖国内主流钢桶类型,有力促进钢桶行业发展。
本部分为标准第6部分,该部分规范了柱锥形钢桶技术内容,能有效解决空桶运输效率问题,促进节能包装利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部分规定了柱锥形开口钢桶的术语、定义、规格、结构、尺寸。
主要技术内容:规格、结构、尺寸。
国内外简要情况说明
据2015年统计,国内仅200L以上容量钢桶年产量就超过1亿只,整个行业产值超过百亿元,发展趋势呈现结构形式多样化,桶壁薄型化2010年引进国际标准W筋结构,促进我国钢桶适应国际集装箱运输。锥型钢桶的嵌套设计结构解决了空桶运输效率问题,大量应用在我国西部的番茄酱运输,是一例显著节能的包装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