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石油包装的总规定
周柏堂 译自《法国标准》
鉴于石油的特性, 本规定对包装石油的容器作些总的规定。
包装石油的容器有三种: 一种是金属容器, 一种是玻璃容器, 还有一种是塑料容器。
1. 金属容器
金属容器包装石油, 一般有小桶、提桶、马口铁桶等, 无论是哪种桶, 它都应是密封的、新的、或新的状态, 清洁的和千燥的,不能带有任何使产品质量受损的物质, 石油可分两大类:
——供给石油: 使用镀锡铁桶包装, 如白铁皮, 或玻璃化的容器, 或在容器内层涂上性质稳定的涂料, 或使用铝皮。
——其它种类的石油: 使用镀锡铁桶包装,或用玻璃化的容器, 或在容器内层涂上性质稳定的涂料, 或镀锌铁、或镀锡铜或不镀的铜, 或用铝皮包装。
对于一百公升以上的桶, 应打腰带捆扎, 且在桶身加筋, 以便紧固。桶口应有螺纹, 桶盖应有密封圈, 盖和搭扣上都应有洞眼, 以便穿过铁丝进行铅封。
至于固体石油或糊状石油, 桶的封口应用镶嵌塞子, 或者桶底是可分开的, 封闭时采用铅封。
对于5 公升、10 公升或20 公升的马口铁油桶要用封印密封, 或铅封, 而且这些容量的油桶都要用小木箱或强化纸板箱作外包装, 打上两条铁腰子, 使其组成运输包装。
这些小桶的运输包装可以组成以下的运输单位: 8 只5 公升的桶可以组装成一个单位,4 只10 公升的桶或2 只20 公升的油桶也可分别组成一个单位。
2. 玻璃容器
所有各种不同容量和不同形式的玻璃容器, 在防破碎和避光的条件下都可用来包装石油。
3. 塑料容器
要符合以上已阐述的要求, 如果需要,今后将对它作专门规定。
各种容器的封盖可以用软木、玻璃等,也可以用其它的有效材料作成。如果封盖不是玻璃质的, 则在与石油接触部分一定要镀锡, 包上铅皮或涂上惰性塑料。至于螺纹突出盖, 按照容器章节中的规定执行。
封盖要受到保险印记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