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GB/T325-2000《包装容器钢桶》几点看法
王建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25-2000,已于2000年10月30日批准,200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与GB/T325-91相比较更直观、实用性更强。如:原性能要求用文字叙述改为现在表5;原GB/T325-91出厂检查是按GB2828一次抽检方案文字叙述同时要查阅GB2828,现在变为表T,表8,从该表中可直接得出合格的判定数(不用再查GB2828),很便于操作。虽然新标准有很多优点,但笔者通过比较有关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发现标准仍存在下列缺陷:
1、GB/T 325-2000中"5.2性能要求:当拟装物的相对密度(p)不超过1.2g/cm3时,跌落高度见表5。"不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要求,应加试验条件"用水来代替拟装液体货物或用拟装物或与拟装货物理性质相似的物质进行试验"这样能使检验更准确,也才能与《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规定相符合。
2、"表5注a,当拟装物的相对密度超过1.2时,跌落高度应根据所运物质的相对密度(p)计算,并四舍五入,取第一位小数。"说法有误。因为如果用拟装货物或者与拟装货物物理性质相似的物质进行试验时,跌落高度与物质的密度无关,只与拟装货物的(危险品)类别有关,若I级钢桶跌落高度就为1.8米,而II级钢桶跌落高度就为1.2米。但如果用水来替代拟装货物进行试验时,应根据拟装货物(液体或固体)计算出跌落高度,四舍五入到第一位小数。如密度为1.35的某溶液用II级包装,当用水作替代物进行试验时,跌落高度为:p×1.0=1.35米,(若用该拟装物试验时,跌落高度为1.2米),显然有区别,所以表5注a前应加"用水来替代拟装物进行试验时。"
以上为本人之见,由于水平有限可能说的不对,但我认为作为国家标准应该是具有最高技术权威性的,不能出现半点差错。还望各位专家,同仁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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