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包装容器 固碱钢桶
GB/T 15915-1995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容量为110L工业用固体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的钢桶,以下简称固碱桶。
2 引用标准
GB 3538 运输包装件各部位的标示方法
GB 4857.3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堆码试验方法
GB 4857.5 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 垂直冲击跌落试验方法
GB 11253 碳素结构和低合金结构钢冷轧薄钢板及钢带
GB 13040 包装术语 金属容器
3 符号、代号
3.1 符号
D——内径
H——内高
B——波纹高
δ——钢板厚度
d——注入口直径
3.2 代号
Ac——合格判定数
Re——不合格判定数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固碱桶的形状和结构见图1。
4.1.2 固碱桶的容量和结构尺寸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项目
类别 |
标称容积L |
实际容积L |
内径D
mm |
内高H
mm |
注入口直径d
mm |
波纹高B
mm |
钢板厚度
δ
mm |
适合的钢材规格
mm |
尺寸 |
极限偏差 |
尺寸 |
极限偏差 |
尺寸 |
极限偏差 |
尺寸 |
极限偏差 |
1 |
110 |
113 |
440 |
±3 |
745 |
±5 |
115
或
110 |
±2 |
3 |
±1 |
0.5 |
1000×2000 |
2 |
114 |
410 |
880 |
900×1800 |
4.2 外观要求
4.2.1 固碱桶应桶身圆整,内外表面光滑,无锈蚀、无毛刺、无机械损伤。
4.2.2 卷边均匀,无皱纹、无毛刺、无铁舌。焊缝平整均匀,无熔瘤、焊渣。
4.3 桶身型式
可在桶身适当部位加两组波纹或环筋,均匀对称。
4.4 固碱桶封闭器
固碱桶封闭器分为A型和B型。
A型——压盖型封闭器,其图形和结构尺寸见图2。
B型——压盖型封闭器,其图形和结构尺寸见图3。
4.5 材料要求
制桶用钢板性能指标应符合或不低于GB 11253的规定。
4.6 性能要求
4.6.1 堆码试验 堆码负载值17640N,持续时间24h,经检验固碱桶无明显变形与破损。
4.6.2 跌落试验 跌落高度1.2m,内装固碱200kg,跌落后固碱桶不开裂、不掉盖。
5 试验方法
5.1 结构尺寸及外观
5.1.1 结构尺寸 用通用量具检测,应符合本标准表1的规定。
5.1.2 外观 用目测检查桶的外观质量应符合本标准4.2条的规定。
5.2 堆码试验
固碱桶在盛装200kg固碱以后,按照GB 4857.3的规定进行试验,过到本标准4.6.1条规定时为合格。
5.3 跌落试验
固碱桶在盛装200kg固碱以后,按照GB 3538和GB 4857.5的规定,选边缘5、6点各跌落一只,再选用56线(焊接线)跌落一只,达到本标准4.6.2条的规定时为合格(按抽样数,以此顺序重复进行)。
6 检验规则
本标准技术要求中全部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
6.1 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应按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出具合格证。
6.2 用户有权按本标准的规定,对接收的产品提出验收检验。
6.3 固碱桶应逐批检验。稳定生产出厂检验时,生产厂以两月产量为一批,用户以定货量为一批,当定货量大于5 000只时,以每5 000只为一批。
6.4 当板材品种、生产工艺等改变时,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6.5 出厂检验按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的规定,抽样方案选择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检查水平规定为特殊检查水平S-2,合格质量水平(AQL)为6.5,抽取样本数及合格判定数见表2。
表2 抽样方案
批量范围 |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
加严一次抽样方案 |
抽样量 |
Ac |
Re |
抽样量 |
Ac |
Re |
≤150 |
2 |
0 |
1 |
3 |
0 |
1 |
151~35 000 |
8 |
1 |
2 |
13 |
1 |
2 |
≥35 001 |
13 |
2 |
3 |
13 |
1 |
2 |
6.6 判定规则 按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进行检验,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当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表2中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规定的不合格判定数(Re)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6.7 不合格批经修理或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提交检验时,抽样方案改为加严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表2)。经复验后,不合格数大于或等于表2中规定的不合格判定数时,则该批产品不合格品。
7 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固碱桶应在桶顶上压印标志,内容包括制造厂名或代号,生产日期或批次代号。
7.2 运输 固碱桶系薄壁容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尺量避免撞、摔和滚动。
7.3 贮存 固碱桶露天堆放时应有防雨措施,堆码时底层应设置垫层。固碱桶直立放置时需桶顶向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