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桶国际标准——第一部分:
容量为208升、210升和216.5升的开口钢桶
ISO/DIS 15750-1: 2002
1 范围
本标准详细规定了总容量为208升、210升和216.5升用薄钢板制造的可移动桶顶(开口)钢桶的特性和尺寸。
本标准还详细说明了全部的测量方法,包括总容量测量方法。
2 相关标准
ISO 228-1: 2001, 无接缝的密封管螺纹——第一部分:名称、尺寸和公差。
ISO 668: 2000, 一级货运容器——分类,尺寸和等级。
ISO 3573: 1991, 商业和冷加工质量要求的热轧碳钢板。
ISO 3574: 1991, 商业和冷加工质量要求的冷轧低碳钢板。
ISO/DIS 15750-3: 2002, 嵌入式钢桶封闭器系统。
3 条款及说明
3.1可移动桶顶(开口)钢桶
用钢板制造的圆柱形包装桶,桶底永久性固定在桶身上,桶顶像盖子一样可以移开并能用封闭器封闭。该桶顶可以附加额外的桶口用于装入和排出货物。
3.2 圆卷边
卷边由六层以上的钢板卷成。
3.3公称容量
容量以升为单位,惯例是用类似装满溢出时的理论容量进行分类。
3.4 盈满容量
从合适的桶口往钢桶中注满水,直到溢出,并关闭所有的封闭器,桶内水的体积即为实际容量。
注:附录A中指定了测量方法。
3.5 总容量
在钢桶中注满水后,将封闭器全部封闭,桶内还存有一定量的空气,此时水的体积即为总容量。
注:附录A指定了测量方法。
4 尺寸
钢桶的详细尺寸如表1所示,钢桶分为A,B,C和D四类。
钢板厚度在0.6mm~1.6mm之间,公差符合ISO3574或ISO3573标准公差。

表1——可移动桶顶(开口)钢桶,尺寸
尺寸单位:毫米
尺寸 |
项目 |
A类钢桶 |
B类钢桶 |
C类钢桶 |
D类钢桶 |
参照图1 |
|
总容量 |
最小210升 |
最小216.5升 |
最小210升 |
最小216.5升 |
最小208升 |
最小208升 |
D1 |
内径 |
571.5±2 |
571.5±2 |
571.5±2 |
571.5±2 |
566±2 |
566±2 |
D2 |
环筋外径 |
最大585 |
最大585 |
最大596 |
最大596 |
最大585 |
最大585 |
D3 |
桶底卷边外径 |
最大585 |
最大585 |
最大593 |
最大593 |
最大585 |
最大585 |
D4 |
桶顶封闭箍外径 |
最大585(注a) |
最大585(注a) |
最大610 |
最大610 |
最大585(注a) |
最大520 |
H1 |
桶总高 |
878±5 |
888±5 |
878±5 |
888±5 |
890±5 |
890±5 |
H5 |
不含盖高度 |
868±5 |
878±5 |
868±5 |
878±5 |
880±5 |
880±5 |
h2 |
桶顶深度 |
注b |
注b |
注b |
注b |
注b |
注b |
h3 |
底部到桶底盖距离 |
最小4 |
最小4 |
最小4 |
最小4 |
最小4 |
最小4 |
h4 |
环筋距 |
280±3 |
280±3 |
280±3 |
280±3 |
300±3 |
300±3 |
p1 |
封闭器中心距 |
注c |
注c |
注c |
注c |
注c |
注c |
p2 |
G2的位置(50毫米标准封闭器) |
72±3 |
72±3 |
72±3 |
72±3 |
94±3 |
94±3 |
总容量按标准附录A的方法进行测量。
封闭器是可选的。如果封闭器是要求安装的,则G2封闭器应按照ISO/DIS 15750-标准选用,安装时封闭器中心线要尽量与桶顶垂直。
注1:四种类型中的A和C具有最佳的外径,它符合ISO 668:2000的通用容器标准。
注2:类型A和C钢桶的直径D4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获得:
-缩小钢桶封闭箍系统(卷边,盖子,环箍),维持与类型B和D相同的尺寸。必需减小桶顶内径,例如A类桶为545毫米,C类桶为536毫米。
-封闭器系统的改变(卷边,盖子和环箍)使571.5毫米的内径改变为A类566毫米和C类566毫米,外部直径尺寸保持585毫米。 |
a 封闭箍外径最大585毫米,但是在标准扛杆或螺栓部位可以稍微大一点。
b假如封闭箍和桶顶安装的较合适,只要桶顶上的封闭器不超出环箍边缘也是可以的。
c 封闭器中心尺寸如下:
A类和B类钢桶:444±6毫米或451±1毫米;
C类和D类钢桶:400±6毫米。 |
5 材料
桶身和桶底顶采用1级(冷加工质量)整张冷轧薄钢板制造(按照ISO3574:1991)或1级(冷加工质量)热轧钢板制造(按照ISO3573:1991)。允许使用更高强度的钢板。封闭器螺圈用金属制造,封闭器螺塞用金属或塑料制造。
6 结构
6.1桶身和桶顶联接结构为满足使用要求的适当厚度的钢性结构。如图1中A图结构。
6.2桶身纵向的接缝采用缝焊结构。
6.3桶身和桶底的连接采用如图1中B图的圆卷边结构,并采用不溶于水的混合物填料填充缝隙。也可以采用其它方法连接(如焊接)。
6.4桶身上有两个圆环形的环筋结构(如图1所示),其它的结构也可以允许有三道环筋或者用波纹替代环筋的结构。
注:首选的钢桶环筋类型仅为两道环筋。
6.5可移动的桶顶应有适当材料制作的密封垫圈。
6.6封闭环箍的结构应该对钢桶的牢固和密封没有危害。
6.7如果桶顶上需要附加封闭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封闭器在桶顶上,处于直径相对称的位置(如图1所示)。
b) 封闭器倾斜安装于桶顶相对位置,详细要求依ISO228-1:1999,螺纹G3/4和G2。
c) 封闭器设置按照ISO/CD15750-3:2001标准规定执行,除非供求双方另有明确的协议。
d) 除非封闭器本身固有防漏功能,封闭器必须带有垫圈、垫片或其它密封元件。
e) 可使用金属或塑料制作桶螺塞并采用相适应的材料制作垫圈和衬圈。
7 表面涂层
7.1钢桶内外表面的涂装要求满足供求双方的协议。
7.2如果桶身、桶顶及其它附件所用材料与所运输的货物不相适应,那么,可选用与其相适应的内表面防护层或对内进行相应的处理。这些涂层或处理必须在通常的货物运输条件下保持防护特性。
8 标识
开口桶标准应如下标识:
开口钢桶 ISO15750-1(总容量)TC-种类。
例如:
开口钢桶 ISO 15750-1-216.5TC-A
开口钢桶 ISO 15750-1-208TC-D
开口钢桶 ISO 15750-1-208TC-C
开口钢桶 ISO 15750-1-208TC-B
附录A
(标准的)可移动桶顶(开口)钢桶容量的测定方法
A.1 原理
桶的容量由重量法确定,即先测定水的质量,然后将其转换成容量应按本附录表1的规定使用一个修正因数,仅在所使用的称量刻度比修正值有较高的精密度时不使用。
表A.1——由温度而确定的修正因数
水温
℃ |
修正因数
F |
水温
℃ |
修正因数
F |
12
14
16
18
20 |
1,000 5
1,000 8
1,001 1
1,001 4
1,001 8 |
22
24
26
28
30 |
1,002 2
1,002 7
1,003 3
1,003 8
1,004 4 |
A.2 设备
称重刻度的准确度应至少是所称重量的0.1%。
A.3 程序
A.3.1确定总容量
-在封闭的桶的最高点钻一个5-10mm的孔用于排气,孔的位置取决于桶顶的外形。
-尽量精确地称量空桶重量,记下质量m1(单位克)。
-测重所用自来水的温度。
-关好其它所有的封闭器,通过规定的注入封闭器,并确保空气能从所钻的小孔排出。使钢桶内注入水100%。此时钻孔的位置应在最高处。
-关闭封闭器,擦去桶外任何多余的水。
-尽量精确地称量满桶重量,记下质量m2(单位克)。
A.3.2确定满桶容量
在程序上与确定总容量的区别在于没有在桶上钻排气孔,将桶放在通常的位置,把桶内注满水,直至漫过封闭器。
A.4结果表述
称重之间的差异m2减去m1,如有必要可加上修正因数(F),就是使用此程序得出的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