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压车间安全生产通则(5)
6 设备、冲模、机械化装置和安全装置
6.1 一般要求
6.1.1 工厂采用的生产设备、冲模和机械化装置(包括自动化装置,下同)必须互相匹配、协调,在生产过程中应有机地融为一体,不得构成危险或不安全因素。
6.1.2 选择生产设备、冲模和机械化装置的,必须首先考虑安全。
6.2 设备
6.2.1 工厂使用的压力机,必须符合JB?3350-83《机械压力机安全技术条件》的全部规定,并应有完整的设备说明书。
6.2.2 压力机的安装和验收必须符合TJ?231(三)-7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篇机械压力机安装、第三篇液压机安装的各条规定。
6.2.3 禁止设计、制造、购买和安装无安全保护装置和不安全压力机。
6.2.4 剪切长度为2500mm以上(含2500mm)的剪板机和工作台宽度为2500mm以上(含2500mm)的板料折弯压力机,在每个立柱上应装设紧急开关装置。
6.2.5 剪板机应在压料器前面装设防护隔栏。
6.2.6 联合冲剪机各个剪切位置都应装有防护罩或隔栏。
6.2.7 鳄式剪切机的可动部分必须装防护罩。
6.2.8 压力机的设计和制造,应符合本标准3.6条人机工程各项要求。
6.2.9 装设各种防护罩或隔栏的压力机,须能防止人体或人体某一部分进入危险区。
6.3 冲模
6.3.1 工厂使用的冲模,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技术条件和精度等级。
新冲模必须在调试并有安全技术部门参加验收合格后使用。
6.3.2 冲模一般必须按GB?2851.1-2875-81《冲压模具》标准制造。
冲模材料和热处理规范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
6.3.3 有故障或损坏的冲模严禁使用。
6.4 机械化装置
6.4.1 工厂采用的机械化装置(或机具)应视为机械设备的一部分或全部。本身不应出现夹紧点,也不得与压力机和冲模出现夹紧点。
6.4.2 机械化装置的传动部分和运转零部件,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应设置防护隔栏。
6.4.3 机械化装置的设计和制造,除符合一般机械和传送设备的规定外,必须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a. 结构坚固、稳定;
b. 便于安装、拆卸和维修;
c. 涂色应协调、和谐,并与压力机和冲压件的颜色有所区别;
d. 在安装、使用、拆卸和维修时,不得构成伤害人身的因素;
e. 机械化装置本身运转及与工件撞击时,均不得产生强噪声;
f. 可单独运转,必要时也能与压力机联动或互锁。
6.4.4 与压力机配套使用的机械手、机器人,应有其工作范围外缘设置防护隔栏。
6.5 安全装置
6.5.1 工厂必须在压力机危险区内,为操作者选择、提供并强制使用安全装置。
安全装置包括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防护罩、防护隔栏等)与安全控制装置(如双手控制装置、光控式保护装置等)两大类。
当压力机操作危险区的开口尺寸等于和小于6mm时,则不在此限。
6.5.2 安全保护装置除必须符合JB?3350-83第2.4条各项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a. 安全保护装置不应与压力机滑块或其它运动部件之间出现夹紧点。两者之间至少应保持25mm的间隙;
b. 必须用紧固装置紧固于压力机适当位置上。紧固装置必须可靠,只有使用专用工具和在足够外力的作用下,方能拆卸;
c. 有足够的强度;
d. 便于检查和维修;
e. 有良好的可见度。
6.5.3 防护罩和防护隔栏,应用透明材料制成。当用金属材料制造时应具有垂直透明孔,如采用铁丝编织网或拉伸网片。透明孔不应采取菱形斜孔。
6.5.4 防护罩和防护隔栏在压力机上的安装位置必须满足图中所示的尺寸要求。例如安全保护装置的开口尺寸A是30mm,保护装置则应安装在距离危险区域线B190mm以外的地方。保护装置的开口尺寸愈大,保护装置离危险区域线的距离愈远。
只有在十分必要时,才允许用试验的办法确定保护装置的安装尺寸。
6.5.5 安全控制装置本身并不直接对人身进行保护,而是对操作者实现间接保护。当操作者的手、手指或身体其它部分误入操作危险区时,安全控制装置即对压力机制动器进行控制,使滑块停止运行。
6.5.6 安全装置其它各项要求必须符合JB?3350-83第2.2条安全装置的类别和GB?4584-84《压力机用光线式安全装置技术条件》。GB?5092-85《压力机用感应式安全装置技术条件》、GB?5091-85《压力机的安全装置技术要求》。
7 安全操作
7.1 压力机操作工、冲模安装调整工以及压力机的维修人员,在进入车间工作前4h,不得酗酒。
工厂发现有醉酒者,不得让其进入车间,或令其停止工作并离开车间。
7.2 工厂应统一发放适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生产工人和辅助工人工作前应按规定穿好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包括安全帽)。
女工的发辫不应露于工作帽之外。
7.3 不得穿凉鞋、拖鞋或赤脚进入车间。工作时不得穿高跟鞋。
7.4 设备运转时,操作者不许与他人直接或间接闲谈。
7.5 剪切工、冲压工和其它有关工人,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护手套。
7.6 工作时严禁吸烟。
7.7 工作前应仔细检查工位是否布置妥当,工作区域有无异物,设备和机具的状况等,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工作或启动设备。
7.8 一台设备有多人操作时,必须使用多人操作按钮进行工作。
7.9 严禁手或手指伸入冲模内放置或取出工件。在冲模内取放工件必须使用手用工具。采用手持式电磁吸盘必须符合GB?5093《压力机用手持式电磁吸盘技术条件》。
7.10 工作前应将设备空运转1-3min。严禁操纵有故障的设备。
7.11 冲模安装调整、设备检修,以及需要停机排除各种故障时,都必须在设备起动开关旁挂示警告牌。警告牌的色调、字体必须醒目易见。必要时应有人监护开关。
7.12 工厂必须按照本标准,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为车间各工种制订安全操作细则。
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工人制订的安全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