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目的、范围、职责
第一条 对公司生产作业各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确保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规定的按体系文件规定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未涉及的内容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本办法的有效落实,严格督导生产管理系统的各级管理人员按本办法进行生产管理各项工作。
第四条 供应部各种原辅材料的发放、成品入库、投入产出考核及电镀外包的管理。
第五条 财务部对生产成本进行有效管理和考核,建立和完善成本管理体系。
第六条 质量管理部对生产过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负责在制品盘点及产品质量、产量的考核、安全文明生产及中小桶的外包加工。
第七条 技术开发部负责生产过程工艺、技术指导和服务。
第八条 生产制造部严格按销售计划及现场库存计划组织生产,对生产过程人、机、料、法、环逐因素严格控制,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
第二章 生产计划
第九条 坚持以销定产的原则,生产制造部严格按照月度销售计划、生产任务衔接单及现场最低库存规定组织生产。
第十条 销售部确定各种常规产品最低库存量,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发至供应部,生产制造部。最低库存量要依据市场变化适时调整。
第十一条 销售部依据市场形势及销售工作会议精神,每月底前做出下月销售预测计划列入企业月度计划,供应部依据月度计划及计划会议精神采购贮备各种原辅材料。
第十二条 对于顾客有印字等特殊要求,或零售桶,一次购桶量超过最低贮备量二分之一,销售部填写“生产任务衔接单”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发至供应部、质量管理部、生产制造部,保证顾客的要求得到满足和合理组织生产
第十三条 顾客有特殊要求的非常规产品,按规定进行评审后由销售部将顾客要求传达至相关部门,各部门按各自职责做好生产保障和服务,生产制造部按相关规定和要求组织生产。
第十四条 紧急订单或合同,销售部与生产制造部协调沟通,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对已排的生产计划适当调整,最大限度满足顾客要求。
第三章 生产调度
第十五条 对生产副总经理负责公司生产活动的集中统一指挥,合理控制和协调生产进度和各部门之间的衔接等工作。
第十六条 生产制造部依据当月销售预测计划及生产任务衔接单,结合现场库存情况,对生产的各个品种、数量、进度及人员等合理计划安排。
第十七条 阶段性定货量突增,单班生产不能满足交货需求时,在设备条件许可的条件下,生产制造部适时通过工作时间、班次的调整完成生产任务。
1、在职工体力、设备条件许可条件下,正确使用加班完成交货期。
2、采用二班制时,主要设备必须由有操作资格的熟练人员操作。
3、对本部门人员合理调整,优化组合。人员仍不够时,生产制造部提出申请,明确人员数量、要求报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由总经理办公室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人员。
4、各部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生产制造部报到,生产制造部将人员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并进行岗前培训后上岗。
5、生产制造部对各部门人员严格考勤,并在任务完成后将考勤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对各部门进行考核。
6、其它部门人员在生产制造部工作期间,由生产制造部按其从事岗位含量工资的60%给予补助。
第十八条 对锥形桶等季节性产品的生产组织。
1、生产制造部依据订货数量、交货期及生产例会精神安排开工时间。
2、为缓减人员紧张压力,扳手、桶箍等配件,生产制造部在主产品开工前安排加工,原则上主产品开工后配件不再安排专门人员加工。
3、锥桶开工前半个月,生产制造部编制季节性临时用工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办公室。
4、总经理办公室应在开工前三天招录完报党群部组织培训,合格后由生产制造部安排相应岗位。招录人员原则上在本企业从事过工作的人员优先录用。
第四章 生产控制
第十九条 生产制造部严格按生产计划组织好产品(零部件)生产,保证交货期。
第二十条 供应部做好原辅材料、工装备件等的贮备工作,当贮备量低于最低贮备量时,应及时补充,确保正常生产不受影响。
第二十一条 各生产线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工艺技术问题、设备故障问题、原材料配套件等问题,导致生产线停线,如停线在二小时之内,报生产制造部长批示处理意见和追究责任;如停线二小时以上,报生产副总经理批示处理意见和追究有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 生产制造部应对各种产品及配套件的生产日期、出产提前期、出产量、出产的成套性和均衡性进行控制,既要防止投入过迟过少造成生产中断,也要防止投入过早过多造成积压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 作业过程、在制品按规定区域堆放,合格品、返工返修品应区别开,避免混乱出错,堆放注意整齐、稳妥,防止各种碰撞损坏。
第二十四条 各班组每日班后填报“生产日报表”,生产制造部汇总后填报“投入产出日报表”,于次日上午报到质量管理部和生产副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 每日班后,生产制造部对当日生产成品交付供应部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章 在制品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常用材料最高储备定额(未注明为200升钢桶)
桶身 |
δ0.7(锥桶) |
5000张 |
顶底 |
δ0.8(锥桶) |
顶底各10000个 |
δ0.7 |
500张 |
δ0.8 |
顶底各500个 |
δ0.8 δ0.9 |
各500张 |
δ1.0 |
顶底各10000个 |
δ1.0 |
5000张 |
δ1.2 |
顶底各2000个 |
δ1.2 |
1000张 |
镀锌顶底 |
1000套 |
镀锌 |
1000张 |
电镀顶底 |
1000套 |
大小螺圈各20000套,大小桶塞各10000套。 |
第二十七条 在制品码放、标识。
1、200升桶身料每200张一摞,标识清楚张数、生产厂、厚度、卷号、开卷日期等。
2、锥桶桶身料每300张一摞。
3、200升小开口钢桶顶底预卷前每摞150只,预卷后每摞120只,直开口盖每摞120只,锥桶桶底每摞280只,桶顶每摞150只,每摞顶底盖都应标明数量、厚度、钢材厂家,预卷后的顶底还应注明预卷日期。
第二十八条 生产制造部建立各种原辅材料、在制品、外协电镀桶台帐。外协电镀桶台帐每周与供应部核对,有问题双方及时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生产每月25日下班后,由质量管理部组织供应部、财务部、生产制造部进行在制品盘点,由生产制造部于28日前出具盘点表(包括封闭器),报质量管理部、供应部、财务部和生产副总经理。
第六章 生产例会
第三十条 由生产副总经理主持,生产制造部长召集每月25日至30日召开一次生产例会,集中讨论解决公司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部门协调配合问题,
第三十一条 生产例会由公司各口主管副总经理、保障部、供应部、销售部、质量管理部、技术开发部、总经理办公室、生产制造部正副部长参加,其它参会人员根据会议内容临时通知。
第三十二条 会议报告的重点内容
1、销售部进行市场信息、顾客质量抱怨分析报告。
2、质量管理部进行质量及安全分析报告。
3、供应部进行物资供应贮备情况报告。
4、技术开发部进行设备改造、工艺技术改进等方面的分析报告。
5、生产制造部进行生产分析报告。
第三十三条 会议讨论决定的重点内容
1、 产销控制异常的解决方法。
2、 客户抱怨的情况及改善措施。
3、 产品质量的保障措施,以及当前应解决的重点事项。
4、 供、产、销之间的衔接配合,以及应急措施的决定。
5、 技术工艺、设备及工装改进的事项。
6、 其它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重大事项。
第三十四条 生产制造部要组织好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形成会议纪要下发执行。
第七章 考核
第三十五条 对生产制造部的考核
1、供应部每月28日前将各种产品入库数汇总并报至公司领导、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质量管理部。
2、质量管理部按产品入库数及含量工资实施办法核定生产制造部当月含量工资。
3、质量管理部统计当月各产品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4、供应部对各产品当月投入产出进行核定并考核。
5、技术开发部对生产设备运行情况及设备维修情况进行考核。
6、销售部对交货期进行考核。
7、财务部每季对各产品成本进行考核。
第三十六条 对各职能部门的考核
为了强化各职能部门对生产经营的管理,在对生产制造部实施考核的同时对各部门工作也实行考核,考核由党群部组织,依据生产制造部反馈核实并实施。
1、由于物料采购、外协及贮存原因而使生产待料停产、加班或调整计划,每次罚供应部100-500元。
2、由于工装配件计划不周造成停产或加班等,每次罚技术开发部100-500元。
3、由于技术文件不准确或提供不及时影响生产,每次罚技术开发部50-300元。
4、由于工装、配件加工不及时或加工质量达不到要求影响生产,每次罚保障部100-500元。
5、销售部与客户签订订单时应将客户的各项要求详细记录,并传达至生产制造部,如因此影响生产或造成积压或浪费,每次罚销售部100-500元。
6、销售部对非标准的特殊产品订单的状态准确性负责,若生产计划已实施,但客户临时改变条件或取消要货计划,每次罚销售部100-500元,并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20-50%。
7、对生产经营过程中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工作、指令,执行不力,工作拖拉,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每次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制造部。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 月 日经理办公会通过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