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工程安全设计规范》涂装工艺
目录
1.范围3
2.规范性引用文件3
3.术语和定义4
4.涂装工艺安全设计范围5
5.涂装工艺安全设计要求6
5.1材料选用6
5.2工艺布局7
5.3设备选型9
5.4土建公用动力安全需求10
5.5作业指导书11
1. 范围
本章节规定了涂装工艺专业在涂装工程设计阶段,在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止事故发生和财产损失、保护环境方面的基本要求、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装工艺设计人员在规划、设计、建设和组织生产时,对危险、有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涂漆工艺的规划、设计。桥梁、建筑物、大型储罐、船舶等大型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通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GB/T15236职业安全卫生术语
GB/T8264涂装技术术语
GB/T1444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术语
GB769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6514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GB20101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5083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10434作业场所局部振动卫生标准
GB50034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1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17888.1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1部分:进人两级平面之间的固定设施的选择
GB17888.2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2部分:工作平台和通道
GB17888.3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3部分:楼梯、阶梯和护栏
GB17888.4机械安全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第4部分:固定式直梯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AQ5201涂装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规范
AQ5206涂装工程安全评价导则
AQ5208涂装职业健康安全通用要求
AQ/T5209涂装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分类
3. 术语和定义
GB/T14441、GB14444规定的术语和下列术语及其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本标准列出了上述文件中与工艺相关的术语及其定义。
3.1 涂装Painting
将涂料涂覆于基底表面形成具有防护、装饰或特定功能涂层的过程,又叫涂料施工。
3.2 涂料Coating
是一种材料,这种材料可以用不同的施工工艺涂覆在物件表面,形成粘附牢固、具有一定强度、连续的固态薄膜。这样形成的膜通称涂膜,又称漆膜或涂层。
3.3 涂装工程Paintingengineering
为实现涂料在金属或非金属表面的涂覆而使用各种生产设施进行作业所涉及到的工程系统。
3.4 含苯涂料benzene-containingcoating
苯含量超过1%(V/V)的涂料
3.5 含铅涂料lead-containingcoating
固体份(不挥发物)中铅含量超过0.5%(m/m)(铅化合物以金属铅计)的涂料
3.6 含苯溶剂benzene-containingsolvent
苯含量超过1%(V/V)的有机溶剂
3.7 含苯稀释剂benzene-containingthinner
苯含量超过1%(V/V)的稀释剂
3.8 溶剂型涂料solventbasedcoating
完全以有机物为溶剂的涂料
3.9 有机溶剂化学品organicsolventchemicals
有机溶剂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
3.10 水性涂料waterbasedcoating
3.11 涂料及有关化学品coatingandrelevantchemicals
涂装施工使用的涂料与配套涂料施工使用的稀释剂、脱漆剂、金属清洗液等化学品
3.12 卫生防护距离Healthprotetionzone
产生有害因素的部门(生产车间或作业场所)的边界至敏感区边界之间的最小距离
3.13 敏感区Sensitivearea
对大气污染比较敏感的区域,包括居民区、学校和医院。
4. 涂装工艺安全设计范围
涂装工艺安全设计一般应包括以下范围:
a)选择安全的涂料;
b)选择安全的涂装方法及设备;
c)设计满足安全要求的布局;
d)提供与涂装工艺配套的土建及公用动力安全需求。
e)提供工艺文件的安全需求
5. 涂装工艺安全设计要求
5.1 材料选用
5.1.1 限制与淘汰的涂料及有关化学品
5.1.1.1 严禁使用含铅白的涂料
5.1.1.2 禁止使用以下涂料及有关化学品
5.1.1.2.1 禁用涂料及有关化学品
a) 含苯涂料(包括重质苯、石油苯、溶剂苯和纯苯);
b) 含苯稀释剂(包括重质苯、石油苯、溶剂苯和纯苯);
c) 含苯溶剂(包括脱漆剂、金属清洗液等)(包括重质苯、石油苯、溶剂苯和纯苯);
d) 含汞、砷、铅、镉、锑的车间底漆。
5.1.1.2.2 因涂装有特殊工艺要求不得不选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向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报告并得到批准;
b)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跟踪检测;
c)及时评价工人接触有害化学品的情况,进行健康监护。
5.1.1.3 限制使用以下涂料和有关化学品:
a)含红丹涂料;
b)含二氯乙烷清洗液;
c)含铬酸盐的车间底漆或前处理液
5.1.1.4 如必须选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 向当地安全主管部门申请报告并得到批准;
b) 对作业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进行跟踪检测;
c) 及时评价工人接触有害化学品的情况,进行健康监护。
5.1.2 限制淘汰的涂装工艺
5.1.2.1 严禁用苯(包括重质苯、石油苯、溶剂苯和纯苯)脱漆或清洗
5.1.2.2 禁止使用以下涂装工艺
a)游离二氧化硅含量80%以上的石英砂干喷砂除锈;
b)火焰法除旧漆;
c)大面积使用汽油、甲苯、二甲苯除油、除旧漆;
d)喷涂含红丹涂料
涂装有特殊工艺要求不得不选用时,应遵守GB7691的规定。
5.1.2.3 限制使用二氯乙烷除油清洗。
如必须选用时,应遵守GB7691的规定:
5.1.2.4 特定环境严禁使用的涂装工艺:
a)敞开式或有限空间内干喷砂除锈;
b)可燃结构厂房、易燃易爆场所、有限空间、居民住宅区、公共聚集场所采用火焰法除旧漆;
c)无有效通风作业场所使用甲苯、二甲苯、汽油大面积除油或除旧漆,喷涂含苯涂料(包括含苯稀释剂)和含苯有机涂料,二氯乙烷除油清洗。
5.1.3 选用的涂料,应检查其化学品安全说明书,应符合GB16483的规定。
5.1.4 推荐使用低溶剂,高固体份含量的涂料。
5.1.5 推荐使用水性涂料。
5.1.6 在选择工艺和设备时,应符合HJ/T293-2006《清洁生产标准》中的规定。
5.1.7 设计涂装工艺应遵守下列规定:
a)设计单位应具备勘察设计资格;
b)设计(包括工艺、非标准设备及相关的暖通、电气、环保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涂装安全技术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认可。
5.1.8 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工业勘察设计等其他单位从事涂装工艺设计,应符合GB7691的规定。
5.2 工艺布局
5.2.1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应符合GB50187《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5.2.2 涂装作业场所一般不应设立在教育、住宅等公共场所敏感区附近,汽车制造企业涂装车间与敏感区的之间所需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GB18075的规定。
5.2.3 涂装生产场所应布置在厂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与厂前区、人流密集处、洁净度要求高的厂房之间,应接GB50016的规定,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
5.2.4 涂装作业场所原则上宜按独立厂房设置,如果设置在联合厂房内,则应布置在联合厂房的外侧。
如果设置在多层厂房内,则应布置在多层厂房的最上层。
5.2.5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关于厂房防火间距的规定。
5.2.6 当涂装作业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并使封闭喷需空间内保持负压,同时设置可燃气体被度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包括合格泄爆装置),且喷漆工段防火分区占涂装车间面积不到20%时,厂房可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中的丁、戊类生产厂房确定防火要求(喷漆工段防火分区的灭火设备配置除外)。
5.2.7 涂装生产场所的厂房布置应符合工艺流程和安全卫生要求,兼顾工序衔接顺畅、物料传输便捷、操作维修方便。涂装作业场所应正确分区,从有利安全、卫生、消防、节能、环保等设计要素出发,采取必要的隔断、隔离设施,并注意防火分隔。
5.2.8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应符合GB12942-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5.2.9 选择进入设备的固定设施,应符合GB17888.1《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的规定。
5.2.10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应标注工作平台和通道相关参数,并符合GB17888.2《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的规定。
5.2.11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楼梯、阶梯和护栏,应符合GB17888.3《进入机器和工业设备的固定设施》的规定。
5.2.12 涂装车间内的材料存放区需标明存放材料的特性及相关要求。
5.2.13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需考虑人员疏散路线,人行安全小门和紧急逃生门的位置,厂房内任一点到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等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5.2.14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需考虑消防排烟、事故排风系统的空间需求。消防排烟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事故排风应符合GB50019《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规定。
5.2.15 工艺平面布置图中应明确辅助站房的名称及用途,以及对站房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
5.2.16 涂装车间在总体布局时,车间檐口高度不宜超过24m,如果必须超过时,应符合高层建筑防火规范的规定。
5.3 设备选型
5.3.1 涂装设备应具备基本安全功能,符合GB5083,GB/T4064的通用安全要求和涂装安全国家标准的专业要求。
5.3.2 涂装工艺专业在设备选型阶段,应编制涂装设备设计任务书。其中包含以下内容:
1)防止火灾爆炸和人身伤害因素的要求;
2)避免职业危害的要求;
3)基本安全功能的完整与可靠程度;
4)自动联锁控制和信号,报警装置种类与可靠程度;
5)操作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6)施工中禁止选用的材料,如硅酮和石棉等;
7)噪声控制要求;
涂装设备的噪声级应符合GBJ87的规定;
各操作位置的噪声接触限值应符合GBZ2.2中的规定;
8)对于高处或运动设备,要按照要求,设置安全护栏,涂安全标识;
9)所有排气风管在合适的位置设置检测取样口,必要时设置检测取样平台;
10)配备应急照明灯管,并配备有独立的应急照明电源;
5.3.3 为防止气体、烟、尘等有害物质在室内逸散,或当涂漆工艺和设备不固定或大面积涂漆作业放散面广,应首先采用局部排风。当不可能采用局部排风或采用局部排风仍达不到规定时,应采用全面通风换气。
5.3.4 对有挥发性污染物的区域,应提出相关送排风要求,排风系统排出的含有害气体、烟尘等污染物,应按GB20101的有关规定进行净化处理,并进行相关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计算,确保设备排气符合GB16297《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标准》和地方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5.3.5 工艺设备产生的废水,在处理前,应遵循分类收集、排放的原则,处理措施应符合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相关规定;
5.3.6 宜选择高效率、低能耗的设备。
5.3.7 电气安全
5.3.7.1 涂装设备使用的电气设备,应具有以下产品标记:
1)国家安全认证标志;
2)国家检验单位签发的“防爆合格证”标记;
3)其他有关安全要求的认证
5.3.7.2详见本规范中电气安全设计规范章节。
5.4土建公用动力安全需求
5.4.1在工程设计阶段,涂装工艺专业应向建筑结构设计专业提出相关设计任务书。任务书中须提供以下安全设计内容及要求:
1)车间内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名称、浓度、闪点、爆炸下限等相关资料,便于建筑专业对建筑物进行火灾危险性分类。对于易燃易爆物品的定性,应符合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2)喷涂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
3)工艺设备需要的建筑物屋面荷载、楼面荷载、厂房柱上荷载、地面荷载、楼屋面开洞、地坑等资料;
4)地坪要求防滑防尘防潮防腐蚀防冲击防静电等要求;
5)车间的照明要求;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
6)调漆间属于重点防火区域,安全设计要求需符合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7)防雷击要求;高出厂房屋面的设备,需要有防雷击措施。
8)设备接地要求。应符合GB50057规范的规定。
5.4.2 在工程设计阶段,涂装工艺专业应向公用动力设计专业(给排水、暖通、动力、消防、环保)提出相关设计任务书。任务书中须提供以下安全设计内容及要求:
1)排水资料内容包括排放污染物排放量排放周期、排放浓度及温度排放方式等;
2)工艺设备的送排风平衡资料;
3)采暖通风温湿度要求涂装车间的换气次数要求,原则上不小于2次/小时,调漆间的换气次数,原则上不小于15次/小时;
4)动力源的种类、消耗量、参数要求;
5)各种生产辅助用房,需明确功能、位置及空间要求;
6)重点防火区域的长度、宽度、高度。工艺设备的人员出入口的位置
5.5 作业指导书
5.5.1 涂装工艺专业在编制涂装作业指导书时,内容应符合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相关要求》。
5.5.2 作业指导书内容应符合GB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之相关规定。
5.5.3 作业指导书内容应符合GB5083-19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之相关规定。
5.5.4 作业指导书内容应符合AQ5208-2011《涂装职业健康安全通用技术要求》之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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