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桶厂和再生桶厂的环保问题(1)
【日本】Isao Kyoi
一、前言
目前, 日本和西方国家,在生产、运输、使用以及产品制造时的表面处理过程中,环境污染成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为了防止污染, 日本政府和公共行政机构加强了对污染的限制。
现在,作者将概述日本限制环境污染的实际情况,以及钢桶制造厂和再生桶厂所采取的措施,同时,向读者提供技术委员会用调查表进行调查的结果。
二、日本环境保护的现行条例
1.环境保护的过去和现状
经济迅速地增长和环境污染是正反两个方面的问题。经济快速增长增加了对环境污染。在1950至1970年间, 日本经受了一系列空气、水、噪音和其它环境污染的危害。六十年代,哮喘病、肺结核等四大污染引起的病症被告到法庭。这四种病症的出现,使防止污染问题更为突出。公众一致敦促日本政府制止污染的严重扩散。
日本的许多部门提出了污染问题,并引起公众的注意。为了防止污染,1967年日本政府制订了控制环境污染的基本法。1970年及以后几年修改了该法。该法是建立其它法规的基础,包括环境质量标准以及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划。
立法二十年以来,日本政府据根公众强烈的要求斛订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规。目前,日本政府制汀的涉及法律的环境保护法规是世界最严格的。
表1 日本的环境保护法规
年份 |
制订的主要法规 |
1949 |
东京地方管理机关制订了反对工业污染的法规 |
1958 |
宣布了工业废物管理法 |
1967 |
宣布了控制环境污染的基本法 |
1968 |
宣布了控制空气污染法和噪音管理法 |
1971 |
制订了控制噪音和水污染的环境标准 |
1973 |
制订了控制氮氧化物、二氧化碳和化学氧化剂的环境标准 |
1974 |
宣布测定氧化硫的条例 |
1976 |
宣布振动管理法 |
- |
加强了对最终废物处理站的条例 |
1982 |
制订了湖泊和沼泽中氮和磷的含量的环境标准 |
1989 |
宣布规定某些物质的用途以保护臭氧层法 |
2.合理的环保系统

图中所列出防止污染的法规, 日前都己实施。除了这些法规以外,许多公司开始与有关地方管理机构,签订了极为严格防止污染的协议。因此,公司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的措施,以满足这些协议的规定。
虽然这些法规与基本法有些微小的变动,但是环境保护法规在日本各地基本上都加增了。在大多数污染地区,甚至采取更加严格的措施。
3.日本未来的环保措施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日本政府和地方管理机构制汀了一系列条例, 旨在建立一套完整的环境保护法。另一方面,两次石油冲击,使日本经济进入缓慢增长的年代。严格实施法规,及工业上所采用的防止污染的措施,实践证明是有效的。因此,逐步减少了由于工业废物增加而造成的污染。取而代之的是城市开始面临家用废物、汽车和其它车辆引起的空气污染的危险。这种新的污染趋势,已经促使环保机关竭力地强调要创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为了保持这种环境,以满足社会需要,环境保护机关己经决定采取长期的,果断的,综合性的环保措施。
环保机关已经开始研究世界普遍存在的环保问题,包括可能造成污染的与高技术有关的材料以及氰氯烷和一氧化碳。
三、桶厂执行环保条例的情况
1.制桶厂
(1)制桶厂的规模和位置
表2列出了按产量而定的桶厂数量及其位置。许多桶厂生产200升钢桶以及中、小型刑桶。生产200升钢桶的工厂年产量在20万只或少于20万只钢桶的工厂为小型工厂。年产量在80万只或大于80万只钢桶的工厂为大型工厂。几乎没有中型的工厂。
表2表示制桶厂设置位置。许多制桶工厂位于日本东部的东京湾和日本西部的濑户内海和大阪海湾。较多数工厂位于工业区或靠近居住区和商业区。其中很多工厂服从以东京和大阪为中心的大城市的极其严格的反污染条例的制约。
表2 按产量划分的工厂数目和位置
200升钢桶
生产量(万只/年) |
工厂数目 |
工厂的位置和数目 |
工业区 |
居住商业区 |
农村和郊区 |
小于20 |
6 |
3 |
2 |
1 |
20-40 |
1 |
- |
1 |
- |
40-60 |
1 |
1 |
- |
- |
60-80 |
1 |
1 |
- |
- |
80-100 |
4 |
4 |
- |
- |
大于100 |
5 |
5 |
- |
- |
总计 |
18 |
14 |
3 |
1 |
表3 表示制桶设备的名称和隶属于环保控制的废物
表3 隶属环保条例的设备
条例 \ 桶厂类型 |
制桶厂 |
再生桶厂 |
防止空气污染 |
喷涂设备 烘炉 锅炉 |
喷涂设备 烘炉 锅炉 |
防止噪音和振动 |
送风排风 冲床 空压机 |
送风排风 冲床 空压机 链条清冼机 |
防止水污染 |
化学处理和废水处理设备 |
钢桶清洗机 |
工 业 废 水 |
喷房废水,化学处理后沉淀物,废漆 |
桶中残留物,清洁剂的废物,清洁工作后的污物 |
上述的设备都受条例的制约,因工厂的位置和设备规模而不问。这些设备在世界上通用的。
但是, 日本制桶工业有某些特殊性:
①钢桶通常经过磷化处理。
②50%制桶厂年产量达80万只或大于80万只。
③桶厂都使用大型的化学处理设备。
(1)防止空气污染
(2)制桶厂执行环保条例的情况
控制空气污染规定了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和锅炉及油漆烘炉中的烟和灰尘的排放量。控制这些污染物排放的各种条例,因设备类型而定。特别是排放硫氧化物是受地方管理团体提出的不同的条例制约。某些团体施行了非常严格的条例。
有些地方管理团体施行了有机化合物的条例,抵制化学烟雾的污染,这些条例用于喷涂设备和烘炉中排出的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