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在钢桶包装行业的应用(1)
——解读2008版《国际海运危规》
杨文亮

一、我国海运危险货物的现状
1、大量危险货物通过海上运输环节运往世界各地。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的统计,仅2009年,我国从事海上运输的液货危险品船舶共有1302艘/748.7万载重吨,分别比2008年底增长17.9%和16.3%。
按国际海事组织的统计,现在50%以上的海运货物都属于危险品。2010年仅我国无锡出境危险货物包装性能检验1305批、1881950件,同比分别增长26.3%和28.6%;使用鉴定500批、808072件,同比分别增长53.8%和78.2%,增长明显。
2、海上运输危险货物的风险很大。
海上运输经常会遇到海啸、雷电、台风等恶劣天气。因此国际上出现了专业的危险品运输船(如LPG船,LNG船等)
3、事故频发,大有上升趋势。
海运危险货物出现事故的比率都非常高,并且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有人曾将危险货物比作“老虎”,将危险品包装钢桶比作“铁笼”,只有“铁笼”牢,“老虎”才能不伤人,这个比喻非常贴切地阐明了危险品与包装钢桶的密切关系。
4、危险货物呈现出单向流动的趋势
越来越多的危险货物,在海上运输、装卸、储存和保管过程中,一旦包装出现问题,后果不堪设想。包装钢桶对于保证危险货物不发生危险有着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同时也便于危险品的保管、贮存、运输和装卸。也就是说,没有合格的钢桶,也就谈不上危险品的安全保管、贮存、运输和装卸,更谈不上危险品的安全贸易运作。
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已经成为海运危险货物的重要集散地,严格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对最大程度上维护国家和国民利益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5、我国钢桶行业《海运危规》执行情况
我国钢桶企业中,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的重视程度非常不均衡。长期存在蒙混商检、以次充好的隐患。有的企业甚至根本不了解海运危险货物对钢桶的要求。近年来,出口包装钢桶质量有明显下降趋势。
综上所述,无论是执行《海运危规》方面,还是提高钢桶质量方面,国内各钢桶企业的理念都有亟待改进之处,对《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的研究确有必要。
二、我国《海运危规》的实施情况
1、我国钢桶行业实施《海运危规》的历史和意义
1965年9月27日,国际海事组织以A.81(Ⅳ)号决议通过了《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作为全球海洋运输包装危险货物的指导规则。其制定原则是,除非符合规则的要求,否则禁止装运危险货物。其目的是,使航行更安全,使海洋更清洁,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命和财产安全。
我国早在1973年就加入了国际海事组织。我国自1982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1985年,国家经委、经贸部、交通部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联合发布了《海上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管理办法》。自此,我国钢桶行业才开始正式执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
1985年商检部门对全国钢桶实施了检验,发现国内没有一家制桶厂能生产达到《国际海运危规》Ⅰ类包装的200升闭口钢桶,能生产Ⅱ类包装钢桶的厂家也为数甚少。
为了达到《国际海运危规》的要求,在钢桶协会、制桶企业、外贸和商检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企业在产品结构设计、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上采取了有力措施,收到了明显效果。
1988年,商检部门举办了全国海运危险货物包装200升闭口钢桶鉴定活动,全国有76个制桶厂的产品参加了检验。结果,达到Ⅰ类包装标准的有25个厂,占参检总数的33%;达到Ⅱ类包装标准的有29个厂,占参检总数的38%。从此,结束了我国长期不能生产Ⅰ类包装钢桶的历史,它是我国的制桶工业跨进了国际先进行列的里程碑。
1990年,国家商检局举办了全国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200升闭口钢桶、电石桶和黄磷桶鉴定活动。全国有96个制桶企业参检,参检样品107组。结果达到了Ⅰ类包装要求的参检样品占23.3%;达到Ⅰ类和Ⅱ类包装要求的参检样品总数占参检样品的59.7%。电石包装桶达标数占45%;黄磷包装桶达标数占46%。
《海运危规》的实施,给我国制桶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提高了钢桶的可靠性,减少了经济损失;促进了我国包装检验技术水平的提高;深化了制桶企业的质量意识。
2、《国际海运危规》(2008版)简介
《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自实施以来,由国际海事组织统一进行定期修正,并且从2004年1月1日开始作为强制性规则实施。截止2008年12月31日,国际海事组织已经出版第34-08版《海运危规》,并于2010年1月1日强制实施。34-08新版《海运危规》首次将与危险货物相关的从业人员的培训作为强制性要求。长期以来,我国对危险品包装的管理,主要以《海运危规》为基础,辅以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该新版海运危规包括了2008 年5 月为海安委(MSC)通过的34-08 修正案变化的内容。修正案引进的内容包括:在危险货物清单里,新出现了12个新联合国编号,达到了3481个,而爆炸品联合国编号达到了508个;还有5 个以前未被列入《国际海运危规》的联合国编号。
危险货物种类也有所增加,相应的包装类型也有所变化。有些要求原来仅为建议性的,新版内容改为强制性要求,并且还要受主管机构审核。
三、海运危险货物的概念和范围
1、海运危险货物的概念
一般危险品的概念:具有易燃、易爆、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并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引起燃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灼伤或死亡等事故的物品的总称。
新版《海运危规》对海运危险品的概念: 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放射性辐射或污染环境等特性,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解读:在危险货物的定义中包含三点具体要求,这三点缺一不成为危险货物。
(1)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射线等性质。非常具体地指明了危险货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殊的性质,是造成火灾、灼伤、中毒、污染等事故的先决条件。
(2)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环境污染。这一点指出了危险货物在一定条件下,比如,由于受热、明火、摩擦、振动、撞击、撒漏、与性质相抵触物品接触等,发生化学变化所产生的危险效应。不仅是货物本身遭到损失,更主要的是危及周围环境。
(3)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需要特别防护。这里所指的特别防护,不仅是一般所说的轻拿轻放、谨防明火,运输普通货物也须做到这一点。它是指要针对各种危险货物本身的特性必须采取“特别”的防护措施。例如,有的爆炸品需添加抑制剂,有的有机过氧化物需控制环境温度,有的危险品需要特殊包装,而大多数危险品的配载都有禁忌物品。
2、海运危险货物的范围分类
新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所列的危险品分为十类:
第1类:爆炸品
(1)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2)有喷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或物品;
(3)有燃烧危险和有较小爆炸或较小喷射危险或同时有此两种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4)无重大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5)有整体爆炸危险但极不敏感的物质;
(6)没有整体爆炸危险的极不敏感的物品。
第2类:气体
(1)易燃气体;
(2)非易燃无毒气体;
(3)毒性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
(1)固体退敏爆炸品;
(2)易于自燃的物质;
(3)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氧化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
(1)氧化性物质;
(2)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1)毒性物质;
(2)感染性物质。
第7类:放射性物质
第8类:腐蚀性物质
第9类:杂类危险物质和物品和环境危险物质
第10类:海洋污染物
3、新版《海运危规》还包括以下货物:
(1)对船只及其他货物造成危险的货物;
(2)因货物装载不当可能造成危险的货物;
(3)法律所禁止装载的禁运货物等。
四、钢桶的级别概念及应用
1、国家标准钢桶级别
(1)Ⅰ级钢桶:适用于盛装危险性较大的货物;
(2)Ⅱ级钢桶:适用于盛装危险性中等的货物;
(3)Ⅲ级钢桶:适用于盛装危险性较小的货物和非危险货物。
2、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钢桶级别
(1)Ⅰ类包装:显示高度危险性;
(2)Ⅱ类包装:显示中等危险性;
(3)Ⅲ类包装:显示轻度危险性。
3、海运危规钢桶级别的应用范围
(1)Ⅰ类包装可盛装显示高度危险性、显示中等危险性和显示轻度危险性的危险货物;
(2)Ⅱ类包装可盛装显示中等危险性和显示轻度危险性的货物;
(3)Ⅲ类包装则只能盛装显示轻度危险性的危险货物。
(4)盛装液体货物时应考虑其密度的不同。
解读:如何确定某危险货物的包装级别呢?可以从以下三种方式获得帮助:
①在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和《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的“危险货物一览表”中,列出了危险货物被划入的危险级别。
②在《钢桶包装用户手册》附录1“常见钢桶包装危险货物的一览表”,列出了常见危险货物的危险钢桶级别。
③登陆《中国钢桶包装网》(www.chinadrum.net)寻求帮助。
4、钢桶的厚度级别
(1)国家标准按钢桶原材料的厚度不同,分为重型桶、中型桶、次中型桶和轻型桶。
(2)厚度级别的确定,是依据盛装货物重量来选择的,与是否危险货物没有严格的关系。为了安全,也可以考虑采用较厚的钢板生产危险货物包装钢桶。
(3)用闭口钢桶盛装危险货物:重型桶厚度1.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50kg;中型桶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00kg;次中型桶1.0~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50kg;轻型桶0.8~1.0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00kg;超轻型桶0.5~0.75mm,货物重量不超过200kg,一次性使用。
(4)用中开口钢桶盛装危险货物:重型桶厚度1.2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50kg;中型桶1.0~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50kg;次中型桶0.8~1.0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00kg;轻型桶0.5~0.7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50kg;镀锡薄钢板桶,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0kg。
(5)用全开口钢桶盛装危险货物:重型桶厚度1.2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50kg;中型桶1.0~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50kg;次中型桶0.8~1.0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00kg;轻型桶0.5~0.7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50kg。
(6)用钢塑复合桶盛装危险货物:重型桶厚度1.2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00kg;中型桶1.0~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00kg;中型桶0.8~1.0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50kg。
(7)对于采用全开口钢桶盛装放射性危险货物:容量400L的重型桶厚度2.0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800kg;中型桶1.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600kg。容量200L的重型桶,厚1.5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400kg;中型桶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300kg。容量100L的重型钢桶,厚1.2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200kg;中型桶1.0mm,货物重量不得超过150kg。
解读:很多企业不知道钢桶的材料厚度与盛装货物的重量有关,在用户也不太清楚的情况下,采用薄壁桶盛装超重的货物,致使钢桶严重变形,渗漏,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