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解读(8)-包装的试验规定
文/杨文亮

【编者按】《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2018版在我国已经使用一年多了,但对于我国大多数制桶企业乃至包装企业来说,对其中的很多内容还都相当的陌生。从今天起,我们一起来学习最新版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了解国际海运对包装钢桶的要求都有哪些。其实其中有很多内容,都能解决我们企业日常遇到的常见问题,只是我们并不了解,也不重视,以至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无所适从。如果您想要更多地了解《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就请您关注本公众号,我们将陆续推出系列解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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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验的实施和次数
1、每个包装设计类型在使用前须顺利通过本规则所规定的试验。设计类型的限定因素有:设计、规格、材料、材料厚度、生产和包装方式,还可以包括各种表面处理。设计类型也包括仅在设计高度上低于设计类型的包装。
2、须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产品样品进行重复试验。
3、对包装的设计、材料或包装制造方法每进行一次变动,都须重复进行试验。
4、对于与设计类型差别较小的包装,如内包装尺寸降低、净重减少和包装在外部尺寸上的稍许减少等,有关部门可以进行有选择的包装试验。
5、在下列条件下,各种装载固体或液体的内包装或物品可以组装或运输,免除外包装试验:
(1)外包装装有含液体物质的易碎内包装时,应按照要求顺利通过针对Ⅰ类包装跌落高度的试验。
(2)内包装重量的总和不应超过上停跌落试验中内包装总重量的一半。
(3)内包装之间、内包装和外包装之间的衬垫材料的厚度不得低于原先试验过的包装的相应厚度;如果在原试验中用一个单独的内包装,在内包装之间的衬垫厚度不得小于外包装和内包装之间衬垫的厚度。当使用的内包装较少或小(与跌落试验中的内包装比较)时,须使用足够的附加衬垫材料填充空间。
(4)外包装须在空的条件下按规定成功地通过堆码试验。相同包装的总质量须以跌落试验内包装质量总和为基础。
(5)盛装液体的内包装四周须用足以吸收内包装容器中的全部液体的足够数量的吸收材料加以包里。
(6)如果外包装拟装盛装液体的内包装,但不是防渗漏的,或者拟装盛装固体的内包装,但不是防撒漏的,就须通过使用防渗漏材料内衬、塑料袋或其他等效容器。对盛装液体的包装,上述要求的吸收材料应放在盛装液体容器内。
(7)组合包装若已通过包装类Ⅰ的试验,其包装应按要求进行标记。所标总质量以千克(kg)为单位。总质量须是外包装的质量加上按要求采取的跌落试验的内包装质量一半的总和,这种包装标记还须包括字母“V”。
6、有关部门可在任何时间要求按本规则要求进行试验,以证明明成批生产的包装符合设计类型试验的要求。
7、如因安全原因需对包装进行内部处理或涂层,这种处理或涂层须在试验后仍能保持其保护性。
8、如果不影响试验结果的有效性,而且经有关部门同意,几项试验可以取同一样品进行。
二、包装试验准备
1、进行试验的包装须按照运输要求进行准备,对组合包装要包括使用的内包装。除袋类之外的内包装或单一容器或包装所盛装的液体不得少于其容量的98%,盛装的固体不得少于其容量的95%。袋装包装应装至最大使用重量。对其内包装设计用于盛装液体和固体的组合包装,对固体和液体内装物要分别试验。可采用其他物质代替拟运输的物质,除非这样做会使试验结果无效。如使用其他的物质来替代固体,其物理性质(质量、粒度等)须同拟装物相同。为了达到所要求的包装件总质量,可允许使用添加物,例如铅粒袋等,但这种添加物的放置不应影响试验的结果。
2、如使用另一种物质来代替液体进行跌落试验,则这种物质的相对密度和粘度须类似于拟装运物质。也可以按标准要求的条件,使用水进行跌落试验。
3、须采取额外措施保证用以制造准备盛装液体的塑料桶、塑料罐和钢塑复合桶的要求。做到这一点可采用诸如对包装或容器的样品进行长时间(例如6个月)的预备试验的办法,在此期间,样品须装满其所指定盛装的物质,预备试验结束后,对样品进行规定的所适用的试验。对可能会引起塑料桶、塑料罐、钢桶复合桶应力裂缝或降低的物质,须对盛装有该物质或其他已知的对该塑料至少具有同等影响的物质的试验样品放加额外负荷,该负荷应等于运输中可能堆码在包装之上的总重量。堆码的最低高度包括样品在内须为3m。
三、跌落试验
1、试验样品的数量和跌落方向
样品钢桶:6个(每次跌落用3个)
第一次跌落:(用3个样品)须以倾斜的方式使包装的卷边凸缘撞击在目标上。如果包装无凸缘,则应以圆周接缝或边缘撞击。
第二次跌落:(用另外3个样品)须使第一次跌落时没有试验到的最弱的包装部位撞击在目标上,例如封闭器或一些圆桶的桶体纵向焊缝处。
2、样品跌落试验的特殊准备
(1)塑料桶或钢塑料复合桶样品及内装物的温度须降至-18℃。必要时,须采用添加防冻剂的方法来保持试验液体处于液体状态。
(2)装有液体的可拆卸顶盖包装,在装灌和封闭之后的24小时内不得进行跌落试验,尽可能的使其垫圈放松。
3、冲击面
冲击面标须为坚硬、无弹性的水平的表面并且须:
(1)足够完整、厚重以固定不动;
(2)表面平坦,无影响试验结果的局部缺陷;
(3)具有足够的刚性,在试验条件下不会变形并不会被试验所损坏;
(4)具有足够大的规格以便试验包装完全跌落在表面上。
4、跌落高度
固体和液体可采用拟运输的固体和液体或采用具有基本相同物理性质的其他物质进行试验:
包装类Ⅰ |
包装类Ⅱ |
包装类Ⅲ |
1.8m |
1.2m |
0.8m |
对于装在单一包装和组合包装的内包装中的液体,如使用水来进行试验:
(1)如果拟运输的液体的相对密度不超过1.2:
包装类Ⅰ |
包装类Ⅱ |
包装类Ⅲ |
1.8m |
1.2m |
0.8m |
(2)如果拟运物质的相对密度超过1.2时,则跌落高度根据拟运物质的相对密度(d)须按下表计算出来,四舍五入至第一位小数:
包装类Ⅰ |
包装类Ⅱ |
包装类Ⅲ |
d×1.5m |
d×1.0m |
d×0.67m |
5、试验合格标准
(1)每一盛装液体的包装当内外压力达到平衡时,须是防渗漏的。组合包装的内包装除外,其内外压力不需要平衡。
(2)盛装固体的包装经受跌落试验并以包装的上表面冲击面后,只要内包装或内容器(如塑料袋)仍能保持全部盛装内装物,即使封闭装置已不再防撒漏但仍保持盛装的功能,采试样品即通过试验。
(3)包装、复合包装或组合包装的外包装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内容器或内包装不得出现盛装物质渗漏的现象。
(4)复合包装的外包装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运输安全的任何损坏。
(5)撞击时有少量物质从封闭装置中溢出,只要无进一步渗漏,该包装也被认为试验合格。
(6)第Ⅰ类物质的包装不允许出现任何会使爆炸物质或物品从外包装中渗漏出来的破损。
四、防渗漏试验
1、所有拟盛装液体物质的包装设计类型均须进行防渗漏试验。
2、试验样品的数量:每种设计类型和每个制造厂3个试验样品。
3、试验样品的特殊准备:通气式封闭装置须更换成不通气式相同封闭装置或将通风口密封,试验方法和放加的压力:包装连同其封闭装置须被置于水下5分钟,同时向内部施加空气压力,包装在水下的放置方法不应影响实验效果。
施加的空气压力(表压)须是:
包装类Ⅰ |
包装类Ⅱ |
包装类Ⅲ |
不小于30kPa |
不小于20kPa |
不小于20kPa |
也可以使用其他至少有同等效力的方法。
4、试验合格标准:包装无任何渗漏。
五、内压(液压)试验
1、需进行试验的包装:所有拟盛装液体的金属桶、塑料桶、钢塑复合桶都须进行内压(液压)试验。
2、试验样品的数量:每种设计类型和每个制造厂3个试验样品。
3、试验样品的特殊准备:通气式封闭装置须更换成不通气式相同封闭装置或将通气口密封。
4、试验方法和施加的压力:金属包装和复合包装包括其封闭装置须承受5分钟的试验压力。塑料包装和复合包装,包括其封闭装置,须承受30分钟的试验压力。包装的支撑方式须保证试验有效。对包装所施加的压力须连续并均匀,并在整个试验时间内保持恒定。按下述任一方法确定采用的液压值(表压):
(1)不低于55℃时所测出的包装内的总表压(即盛装物质的蒸气压、空气或其他惰性气体的局部压力之和减去100kPa)乘以安全系数1.5。此总表压须按规定的最大充灌度和15℃的充灌温度确定;
(2)不小于拟运物质在50℃时的蒸气压力的1.75倍减去100kPa,但最低的试验压力为100kPa;
(3)不小于拟运物质在55℃时的蒸气压力的1.5倍减去100kPa,但最小的试验压力为100kPa。
5、另外,根据包装构造材料不同,拟盛装液体的包装类Ⅰ包装须能承受5分钟最低压力为250kPa(表压)的试验。
6、试验合格标准:包装无任何渗漏。
六、堆码试验
1、所有的包装设计类型都须进行堆码试验。
2、试验样品数量:每种设计类型和每个制造厂3个样品。
3、试验方法:须对样品的顶部施加负荷力,所施加的负荷力须等于在运输中可能堆积在它上面的相同包装件的总重,如样品盛装的液体,其相对密度不同于拟运输液体,此负荷力须按后者计算。堆积的最低高度包括样品在内须为3m。试验持续时间须为24小时,但用于盛装液体的塑料桶、钢塑复合桶的试验时间须为28天并且温度不低于40℃。
4、试验合格标准:受试验样品无渗漏。对于复合包装或组合包装,其内容器或内包装的盛装物质不得发性渗漏。任何受试样品均不得出现会影响运输安全的变化,或会降低其强度或造成堆码包装不稳定的变形。塑料包装须冷却至环境温度后再进行评估。
七、试验报告
须出具一份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的试验报告,并提供给包装用户:
1、检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2、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
3、试验报告的专用标识;
4、试验报告的日期;
5、包装的生产厂家;
6、包装设计类型说明)如体积、材料、封闭装置、厚度等),包括生产方法,图纸和照片;
7、最大容量;
8、试验内容物的特性,如液体的粘度和相对密度,固体颗粒的大小,承受过内压试验塑料包装的测量水温;
9、试验描述和结果;
10、签字,签字人的姓名和身份。
试验报告须包括以下声明,即本包装就运输而论,已经根据《国际危规》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试验,使用其他包装方法和部件的无效。试验报告的副本须提供给有关部门。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