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桶车间采购、销售问题的会议纪要
地点:二楼中间会议室
参加单位:机动处、供应处、企管处、物资处、华邦财务处、制桶车间
为了规范制桶车间所需原辅材料、备品配件采购和产品销售程序,华邦集团公司王培勤总经理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经讨论研究,作出如下规定,请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由制桶车间编制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自行采购,货物到厂,制桶车间通知物资处与机动处或供应处对其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制桶车间持入库单和发票经主管领导签字后到财务处办理手续。
物资处为制桶车间办理出、入库手续时须一次性办完,不留库存。
2、钢桶的销售
(1)内销钢桶,即销往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桶车间根据当月使用单位用钢桶量(经使用单位确认),到物资处办理入库手续,销售处办理入库并开具增值税发票。
(2)外销钢桶,用户必须凭盖有发票专用章和收款员印章的拉货联,制桶车间方可发货。
赊销钢桶时,销售处开票,销售部门领导签字,财务处凭主管领导批准或有关合同签字、盖章后,制桶车间方可发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