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毛瑟包装集团对钢桶用户都提出了哪些要求
文/杨柳
毛瑟包装集团告用户书
《钢桶供应和销售的前提条件》
1、报价
我方所有的报价以最终确认为主。其他供应和销售的条款、条件将不被接受,除非双方书面同意。
2、交付
钢桶货物的交付应在制造地点的站点进行。
3、发货
钢桶货物的运输风险由收货人承担。运输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的损坏承担责任。拒绝接受在受损情况下接收的货物,货物应由运输公司处置。
4、包装
钢桶货物的防护包装,并不包括在价格中,应额外收费。
5、付款
供货的发票金额应在30天内付清。对于提前付款,也不得扣减。在发生投诉的情况下,客户无权拒绝付款。不得对反诉进行抵销。
5.1 所有权保留
货物只有在全额付款后才能成为收件人的财产。
6、交货期限
我们将尽量大努力满足约定的期限,但该期限不具约束力。客户无权因未能满足交货期限而要求赔偿或退出合同。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罢工和原材料延迟交货)而造成的生产中断,应解除我方的交货义务。
7、设计和供应的质量
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协议关于设计水平和依法有效的确认定单、规范或合同工作和服务,测试证书符合标准 EN 10 204-2.1/2.2/3.1/3.2的规定,应当提交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合格证书,并取得客户同意。在产品和材料是否符合客户使用的判定上,卖方应满足客户的要求。
8、数量
超过或少于订购数量10%的交货,将不允许拒绝接收。
9、工具
装配或封口工具,以及其他特殊工具,无论是否全部或部分收费,均为供应商的财产,可暂不归还,并为后续订单保留两年。如果在此期间没有进一步的订单,我们将处理我们认为合适的工具。
10、版权所有
客户有责任确保在执行订单过程中使用的模型和图纸不侵犯第三方权利,特别是版权和工业产权。客户应赔偿供应商因与供货有关的第三方权利受到侵犯而以任何方式遭受的损失。
11、合同解除
卖方应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以防供应商遇到困难、或在供应商的价格调整等特殊情况下;如参与战争或政府强制措施(国内外进出口禁令或限制、关税上涨、货币波动、材料或工资价格上涨等)的任何情况下;其程度超过了即使在正常情况下通常也会出现的周期性波动。卖方可以自行决定维持合同,而不解除合同,只建议相应提高商定的销售价格或申请提供替代材料。
12、投诉
只有在收到货物后8天内书面通知投诉,并附上拒收货物的样品,投诉才会被审核和接受。后来的处理如果得不到客户的认可,如果在一个合理的索赔条件下,我们可以在自已的裁量权内自由的处理。也可以提供一个完美的替代品或同意降价接收。进一步的索赔,如更换内容,赔偿相应的损失,如工资、运费等,原则上不允许。责任只应延伸到所提供的材料。
13、履行地点和管辖地
履行地点和管辖地为供应商生产厂址所在地。对于双方之间的所有争议,应适用当地实质性法律。国际协定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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