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资料】
日本钢桶协会和日本现行危险品运输包装的检验现状
一、日本钢桶工业协会的活动与概况
白1938年以来, 日本国内各地陆续出现了一些规模不大的钢桶制造厂家。限于当时的情况,该组织汇集了这些制造厂家,并把这些制造厂家的产品粗分为二种,一种是200升钢桶;另一种是钢制提桶。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钢桶是也急剧增长,各种规格的钢桶也越来越多。鉴于此,这个成立于1952年的组织逐渐演进成为现今的“日本钢桶工业协会”。
该协会的会员,共17家,其中钢桶专业制造厂家11家,钢制提桶3家,同时即生产钢桶又生产钢制提桶的3家。钢桶工业协会的日常活动主要是针对本行业的生产、技术、市场的需求、劳务关系等问题进行调研,利用行业组织的特点对会员厂的钢桶产量进行数字统计,该会不仅加强国内各厂家的联系,同时还积极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工作。
近年来,随着对危险品包装容器的各种规定l1I趋严格,如1991年1月1日起国际上强制执行《闷际海运危规》以来,该工业协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对策,为此专门成立了下述4个委员会。
(l)技术委员会
该委员会职能是研究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规则》和制定与其相应的改进钢桶制造技术的措施。
(2)业务委员会
该委员会职能是根据有关危险品包装容器的有关法令,研究协调制造厂家与用户的关系,如制造厂家的技术能力和产品使用者的要求等。
(3)宣传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职能是为产品使用者,提供正确可靠的使用咨询,并为制造厂家的产品进行宣传。
(4)危险物品包装容器对策委员会
该委员会从技术和业务两个方面,全面衡量制定生产危险品包装容器的对策;协调检查机关,政府机关、以及相关团体的活动。同时也对钢桶工业协会本身活动进行宣传及报道。
二、日本钢桶和钢制提桶的生产状况
200升钢桶的用量与化学工业的主要原料乙烯的产量密切相关。近10年来,钢桶的用量平均每年以3%的速度增长。
在日本钢桶制造界,钢桶的卷边形式以双重卷边为主,多重卷边钢桶的产量仅占总量的10%。现随着日本消防法的修订,国内对于盛装危险物品的陆地运输要求也提高了。因此,从1990年11月开始,把钢桶的多重卷边形式正式确定下来。从近期的钢桶产量上来看,多重卷边已占40%,且有继续增长的趋势。
三、历年钢桶的钢材消耗,用途及产量。见图1和图2

图1 日本历年钢材消耗

图2 日本历年钢桶产量及用途
四、日本钢桶的检查制度与钢桶工业的状况
4.1基本状况
日本钢桶工业协会以联合国(UN)的有关规则为基准,积极修订钢桶制造工艺,以便适应新形势。同时,采取措施处理因修改规则而引起的用户及整个流通领域的混乱。
现行的日本消防法中所规定的所谓搬运容器中用来盛装“危险物品”的包装,要与联合国的有关规则为基准,进行重新估价。
值得注意的是,在消防法中列出的危险品的种类,必须与联合国所规定的内容相符。
消防厅做为日本国家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监督国内陆地运输,其《运输规则》由日本自治省制定,因此消防法包括了《陆地危险品运输规则》的内容。
海上运输危险品,由运输省负责监察。因此,国内涉及到出口物品都自觉不自觉地全部以符合联合国的有关规则的要求为准则。因此在日本规则中所反映的各种性能指标是与联合国有关规则相一致的。
在国际海运中常见有IMO(国际海事组织)和IMDG(国际海上危险品运输妨规则)等标志。钢桶的开口部分直径如果超过70mm,原则上这种形式的钢桶是禁止盛装液体危险品的。
综上所述,各部门的管理范围,可整理出下表,就能较容易地判断出金属容器与日本已实施的运输规则的关系。
危险品 |
国内陆地运输 |
国内国外海上运输 |
液体 |
固体 |
液体 |
固体 |
闭口钢桶 |
消防法 |
消防法 |
联合国有关规则 |
- |
开口钢桶 |
消防法、部分盛装物规则可商榷 |
消防法 |
禁用 |
联合国有关规则 |
其次,划归卫生部管辖的盛装剧毒品及一般毒品的包装容器搬运规则也进行了修改。新的毒品包装容器搬运规则定于1991年10月1日起实施。其对容器的性能要求与消防法的要求基本相同。
4.2检查机构
为避免检查的失误和简化检查手续,检查工作由以下三个部门来负责。
())HK(日本舶用品检定协会)
HK主要针对海上运输的危险品包装容器进行认证检查,钢桶生产部门向交通部的认证机关HK提出申请,并依靠法定的检查设备及场所,会同HK检查人员以联合国有关规则为基准实施检查。 (参照4.4)
认证后合格的钢桶上加上UN标志。
检查费及认证费交付HK。
( 2)JSDA(日本钢桶工业协会)
主要针对危险品的陆地运输进行审查,目的是看包装容器的性能是否符合消防法的要求,同时也对钢桶生产部门的自检结果进行审查。 (参照4.3)
钢桶容器上有JSDA标志,表示钢桶已被通过认证。
各钢桶生产厂的自检实施细则均由JSDA制定。
13前这种制度的实施对象仅限于200升以下及小开口钢桶,中和大开口钢桶只限于盛装固体。
附表:各检查机关与标志的关系表
机关 |
日本钢桶工业协会 |
日本船用品检定协会 |
危险品保安技术 |
检验标志 |
JSDA |
UN |
KHK |
表示例 |
L-X
JSDA |
IAI/X300/91
J/ |
L-Y
1.3-1.0
KHK |
4.3 JSDA的检查程序(略)
4.4 HK的检查顺序
A方式(在已制造桶中确定受检桶)(略)
B方式(从制造开始确定受检桶)(略)
五、今后的课题
5.1 检查制度的问题
HK的检查期限,一般规定产品在不超过一年的范围内,每生产5万只钢桶就要受检查一次。由于桶的规格种类繁多,又不能不受检,这样就形成了目前检查次数过多的局面。除此之外还给生产厂家增加了经济负担。
今后需加改进的地方是,提倡好的、快捷的检查方法,努力减轻企业的负担。
5.2 200升新钢桶作业上的问题
1.标志问题
在日本从用户角度来讲,用户希望在桶盖上印出表示盛装物的商标内容。这类商标可谓是多种多样。因此,在桶盖上除了保证用户要求外,还要确保UN标志是困难的。如把UN标志印在桶底,又会使人不易看到。其次,日本目前盛行使用再生桶,也存在着希望改进标志的问题。
2.开口钢桶的组装问题
在日本国内陆地运输方面,液体危险物包装容器——开口型钢桶,遵照消防法的要求,为提高其跌落性能,已把钢板厚度从2,Omm加厚到2.3mm。在组装线上费时的手工作业很普遍,因此对改善组装线及摘自动化是今后研究改进的课题之一。
5.3 钢制提桶的性能问题
在日本,部分液体危险品的流通和运送,一般使用开盖式钢提桶。随着《国际海运危规》及国内消防法的有关性能指标的陆续出台,这种形式的桶已不适应形势的要求。从立法角度看只能划在消防法中过渡措施之内,并限定只能用于国内陆地运输。目前主要研究方向是提高桶的性能,诸如:桶盖形状、卷边形状及封底填充料的材质等等。但是,既不增加成本又保证生产是可行的,换言之,既满足桶的设计要求又能兼顾到客户的经济效益,就实现来看还没有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
5.4 中小型钢桶规格统一的问题
从用户的角度看,希望目前中小型桶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反过来说,种类繁多的包装容器一旦用于盛装危险物品,那么受检次数势必增多。这就造成了检查费用过高的问题。因此今后有必要把容量近似的桶尽量地从形式尺寸上加以统一。
5.5 修订日本工业标准(JIS)
因现行的日本工业标准JIS中有关运输容器对危险物品的具体要求尚属空白,所以在日本消防法中所涉及的有关桶的性能及联合国有关规则的内容等与桶的使用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还存在着许多分歧。面对现实,在日本工业标准修订中增加“运输容器”的内容,乃是今后的努力方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