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将加强实施检验监管
今年2月1日起,检验检疫部门正式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危险化学品,将不得进出口。此举掀开了上海检验检疫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最新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履行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国门安全职责的第一页。
在正式实施之前,上海检验检疫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对部分进口危险化学品开展了重点监督抽查。在已经抽查的157批危险化学品中,检出不合格69批,不合格率高达44%,其不合格原因主要集中在安全标签中无相关中文标识。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不规范,特别是无中文标签,将会导致其在仓储、运输、使用等各环节操作时的使用人员误用,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企业以及消费者应引起高度关注。
据统计,2001年上海口岸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总批次高达4万批,且规格品种繁多,涉及各行各业,除常见的油漆涂料、油墨、树脂、胶粘剂、石油及天然气产品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外,危险化学品作为一种原铺材料已应用在各行各业,用途非常广泛,玩具、家具、轻工等行业都不同程度使用危险化学品。各企业以及消费者应正确对待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提高危险化学品对人类健康、环境保护以及动植物安全的风险防控意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带来的安全风险。
新危险条例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新危化条例突出了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分类、标签等检验要求。根据相关规定,检验检疫部门将主要对进出口危险品的分类、标签和安全数据单等项目进行符合性检验,进口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标准规定还要求使用中文标签;对于检验不合格的,将不得进出口。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顺利进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在此提醒相关进出口企业,报检时应按有关文件规定提供危险特性资料。同时应搜集和了解进口国对危险化学品的要求,积极学校《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的知识和国内外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最新规定和相关标准,掌握化学品的分类、标签审核和安全数据单的制作知识,检验检疫部门也会提供相关帮助、培训和服务。
国务院部署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工作,设立150亿元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会议确定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等。
会议指出,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当前小型微型企业经营压力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问题仍很突出,必须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2011年10月12日常务会议确定的各项财税和金融支持政策。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订配套政策措施,创造有利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国务院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政策措施
财税支持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扩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规模,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对小型微型企业3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的证件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
融资问题 支持小微企业上市融资
建立小企业信贷奖励考核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发行专项用于小型微型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适当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和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金融机构的条件,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继续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
技术创新 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
中央财政扩大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完善企业研发费用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实施创办小企业计划,培育和支持3000家企业创业基地。
服务管理 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
建立和完善4000个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通关措施,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对小型微型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给予补贴。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高小型微型企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