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危险化学品出口25年“零”事故
自1985年吉林检验检疫局首次在吉林开展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工作以来,已有25年的历史。25年来,该局共检验出口危包1000多批、累计数量达300多万件,无一起燃烧、爆炸、腐蚀等恶性危险事故发生,实现了在国门前兑现的坚定承诺严格把关,细致服务。
2012年7月,当一场百年不遇的特大洪水把吉林新亚强化工有限公司库存的7000多只装有化工原料的钢桶卷向四面八方时,当吉林百姓日夜恐惧化工原料泄漏带来的巨大危害时,吉林检验检疫局用严格的监管把这场泼天灾难的危害降到最低:7000多只原料桶无一泄漏。
吉林省政府领导先后两次在打捞现场称赞包装质量,这既是对地方应急处置的赞赏,也是对原料桶包装质量的充分肯定。然而,大多数人们并不知道,这7000多只桶绝大部分是吉林市一家企业生产用于出口的包装。于是,这场洪水也成为检验吉林检验检疫人过硬监管本领的试金石。
从源头抓质量
25年来,吉林检验检疫人员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与汗水,全力支持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作为出口产品的把关者,检验检疫人员深知肩头担负的重任,如果因包装不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问题,后果将不堪设想,甚至会危及我国在国际市场中的形象。
吉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实施质量许可证制度,把好出口包装性能检验关。资质审核中,吉林检验检疫局本着“不迁 就、不降低门槛”的原则,对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坚持说“不”。对已获得生产许可的企业,建立三项监管制度。即,产品抽查制度,年初对不同企业制定不同的抽 查检验计划,按照计划深入各生产环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质量通报制度,对于因放松质量管理导致产品质量下降的企业,及时发出通报,限期整改;全省出 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统检制度,每年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行一次统一检测,对于产品质量好的企业给予表彰,对于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企业给 予通报。三项监管制度提高了企业的风险意识、质量意识,确保出口包装的质量稳定。
重过程看结果
危险货物多属于毒性、 易燃性和易腐蚀物质,对包装的质量要求极高。为了加强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质量的监督管理,确保出口包装质量,保障运输安全,吉林检验检疫局坚持检验员持证 上岗制度和对出口危险品实施批批检验鉴定。注重过程检验,把检验延伸到提高危险品生产企业自身检验把关能力上来。根据许多包装使用单位只重视商品质量而忽 视包装质量这一情况,该局要求危险货物包装使用单位做到“一确定、两把关、三不做”:即确定专人负责管理危险货物包装工作;把好包装产品采购关和入库关; 不符合国际危规的包装不灌装,不合格的包装不装运,没有批号的包装不报检。25年来,经吉林检验检疫局检验的出口危险货物品种达上百个,覆盖了易燃、易 爆、毒害、腐蚀等多种危险性能,生产危险品的企业数十家。避免了100多起危险事故的发生,保证出口危险货物的包装运输安全。
真帮扶促发展
在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监督管理工作中,吉林检验检疫局始终坚持把关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有效促进了吉林省出口包装质量的不断提升。
开始做出口市场的时候,企业对于包装、运输都不是很清楚,以为包装完好就没问题了。吉林检验检疫局克服检验人员少、鉴定任务重等困难,经常对企业开展各 种培训,培训内容从理论知识到实际操作都非常贴近企业的实际需要。凭着细心、耐心和一份强烈的责任心,检验检疫人员一步步指导企业把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的 具体要求和实施办法纳入到质量管理体系中,并帮助企业建立起对危险品包装制定规范的验收和自检制度。该局逐渐建立起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增强了自身检验能 力。目前,吉林省内4家获证企业有了自己的实验室。
与此同时,该局还利用检验检疫部门在技术、信息、资源上的优势,对企业人员开展各种 形式的培训,及时向企业传达宣传国家对危险货物包装管理的新政策、新规定、新要求,指导企业怎样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为其提供符合条件的全国企业包装 信息供选择,使企业及时更换包装,按时装运,以保障外贸合同的顺利执行。该局与每家包装生产和使用企业签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不断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 风险意识、诚信意识。
25年弹指一挥间,沧海桑田,企业不断地发展壮大,吉林检验检疫人把关的热情不变,服务的赤诚不变,为吉林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保驾护航的决心不变,以坚定的承诺履行着国门卫士的光辉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