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PA建议取消对翻新钢桶上原有涂层残留量的规定
文/RIPA
可重复使用工业包装协会(RIPA)就翻新钢桶上残留原有涂层的问题,建议相关部门(PHMSA)允许翻新桶上保留少量原有涂层。RIPA代表了在北美地区可重复使用工业包装的翻新制造商。该行业处理的最常见的包装是钢桶、塑料桶和纤维桶,以及中间散装集装箱(IBCs)。
RIPA建议PHMSA(危险品安全管理局)在其对于旧包装翻新的(HM-219C)规定中,允许在修复的钢桶上保留一些涂层材料。RIPA在其建议书中以及随后对案件摘要的评论中指出,钢桶有不规则的表面区域,包括卷边、桶口和焊缝,这使得即使采用最积极的整修措施,也无法清除所有涂层残留。
PHMSA在NPRM的序言中表示,它接受RIPA的技术论点,重要的是,它发现“没有证据表明,允许在钢桶上残留少量的涂层会对安全产生任何影响。”
PHMSA建议修订标准§173.28(c)(1)(i),要求钢桶清洗时,去除所有以前的内容以及内部和外部的残留物,外部涂层和标签“……在紧密粘附油漆、磨屑、锈蚀可能停留在不超过每个单元表面面积的10% ....”。
RIPA担心的是,提议的修订未能实现该机构的目标,即允许一些涂层残留在钢桶上,只要不影响安全。我们关注的问题如下。
1、从技术上来说,这是不可能满足的要求,要求每个钢桶从整个表面去除90%的“紧密附着力涂料…”。
在关于这一问题的最初建议书中,RIPA谨慎地指出,现有的两种钢桶表面处理方法,即抛丸和机械金属刷洗,都是去除涂层材料、内容物和表面锈蚀的长期有效方法。每年大约有2500万钢桶使用这些方法中的一种或另一种进行整修,这些容器的安全记录是一流的。
重要的是,使用上述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所能达到的油漆和表面涂层去除程度往往更多地与桶最初制造时所使用的油漆或涂层的化学成分有关,而不是与去除过程的技术效率有关。例如,钢桶制造商使用的一些油漆是专门设计的,在各种运输和储存条件下都能很好地抵抗损坏;其他涂料就没有这么坚固了。涂层的附着力越大,就越难去除,这是合乎逻辑的,也是普遍正确的。在任何情况下,关于钢桶制造商最初使用的油漆特性的决定都不受翻新的控制,但翻新必须处理在北美和许多外国生产商使用的钢桶上的每一种油漆和表面涂层。
因此,虽然可实现的油漆和涂层去除程度会有所不同,但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影响钢桶的安全。
事实上,有相当数量的钢桶经过喷丸处理后,在桶的表面几乎100%的地方都能保留油漆的“光泽”。这种“光泽”实际上是由嵌入在钢桶表面的微小的油漆碎片组成的,如果要去除它,就必须破坏桶本身。RIPA在建议书中详细讨论了这个问题。根据目前的提议,所有这些桶,尽管完全安全,但必须被废弃或用于非危险品的包装。同样,被涂有高粘性油漆或涂层材料的桶,在清洗和刷洗时,可能无法达到10%的表面涂层去除标准。在这里,这些完全可重复使用的桶将不得不被废弃或用于非危险品包装。
由于这些技术原因,RIPA认为,对于许多喷丸处理的桶来说,10%涂层去除标准在物理上是不可能达到的,对于许多非标准钢桶来说,也是很难达到的。
2、外表面涂料10%的表面积限制是随意规定的,很难执行。
RIPA认为,建议在每个钢桶上的剩余涂层材料的表面积限制为10%是随意规定的,与实际的安全问题无关。如上所述,有些桶经过喷丸处理后,几乎100%的表面都保留有涂层残留。然而,尽管抛丸处理有效地暴露了桶的整个钢材表面,并消除了所有潜在的锈蚀或腐蚀痕迹,但这些桶不能用于运输危险品包装。
我们还认为,10%的涂层限制将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标准,为机构执法官员适用于执法行动。一个典型的55加仑闭口钢桶的表面积约为3,456平方英寸。钢桶的表面积约75%是桶身,顶部和底部的头代表剩余的表面积。假设不规则清除涂层材料在不同部分的桶——这是很正常的在整理过程中使用钢丝刷,执法人员将发现它很难确定涂层材料的累积量符合10%的标准,事实上,任何数字阈值。我们不知道有一种精确的方法来测量修复过的钢桶表面上残留的材料量。任何这样的评估将只是检查员基于目视检查的最佳猜测。因此,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机构关注钢桶的结构完整性。
DOT显然是根据NACE国际的“标准SP-14:工业喷砂清洗”提出的表面涂层限制,该标准规定,“表面每单位面积的10%允许残留紧密附着的磨屑、锈迹和涂层残留物。”RIPA向PHMSA提供了该标准的摘录,作为多个行业使用的涂层去除标准的例子之一,这些标准允许少量涂层材料留在工业过程中清洁的钢表面。在这种情况下,标准中引用的清理方法是“喷丸清理”,类似于抛丸钢桶。
我们关心的是,NACE标准规定相关的测量适用于“表面的每个单位面积”,这意味着整个钢桶表面的一个确定的部分,而不是整个表面。检查人员必须确定钢桶上残留的涂层材料碎片是否占整个表面面积的10%或10%以下。因此,我们认为,一项难以确定的要求,即钢桶表面积的10%,将造成混乱,导致检查员在各区域执行不正常。
事实上,正是出于这个原因,RIPA建议该机构采用一个安全标准(“金属劣化”),尽管在实践中仍然有些主观,但实际上很明显,很容易发现。
3、用于制造或修复钢桶的金属上不会出现磨屑,因此应从§173.28(c)(1)(i)中删除。
“轧钢结垢”一词是钢铁工业用来指新轧出的热轧钢板的片状表面,是钢铁生产过程中工厂产生的一种废物。据行业专家称,这种材料是在再加热、调质、热轧和热成形操作过程中钢材表面的氧化形成的。
也就是说,事实上,所有的钢桶都是由冷轧钢板制成的,这一过程消除了表面水垢的问题。新型钢桶一般由卷板或预切的冷轧钢板制成,表面只涂少许油,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生锈。在生产前,通常要将钢表面的油清洗干净。
出于这个原因,我们建议从规则中删除术语“轧钢结垢”。再次,我们要感谢PHMSA对§173.28(c)(1)(i)提出的修订,该修订允许少量的涂层材料留在正在翻新的钢桶上。我们认为,这项建议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但我们感到关切的是,按照目前的案文,它没有充分处理原子能机构提出要解决的问题。
我们希望PHMSA将修改提案,建立一个可操作的安全标准,以充分去除表面涂层材料,暴露金属劣化的证据。经修订的§173.28(c)(1)(i)内容如下:
“对建筑基材进行清洁,清除所有以前的内容、内部和外部腐蚀,清除所有外部涂层和标签,使其暴露出对运输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金属劣化。”
(翻译整理:杨文亮)